2022 年 2 月 7 日,法院批准 Babu 等与 Alameda 县等(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案件编号 5:18-cv-07677)案件之《同意判决书》。Babu 案是一项联邦集体诉讼,代表所有在 Santa Rita 监狱中被关押人士解决以下问题:充足监狱心理健康护理和治疗;自杀预防和安全牢房使用;隔离处罚滥用与充足放风时间;为犯人尤其是心理健康障碍人士提供计划、服务活动支持;心理健康障碍人士出狱计划;为心理健康障碍人士在纪律程序和预先计划使用武力事件中提供充足便利以及有关新冠疫情的总体政策、程序和实践。

若您现在被关押在 Santa Rita 监狱,您就是该等诉讼的一员。Babu 案仅涉及改善 Santa Rita 监狱条件,并不涉及任何经济损失赔偿。任何被关押在 Santa Rita 监狱的人士均不会因此诉讼而获得任何经济赔偿。本同意判决书亦不会免除诉讼成员可能拥有的任何经济损失索赔,或影响您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权利或能力。

本县已与原告律师合作,通过本《同意判决书》来解决本案中的复杂问题。 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后,法院最终批准了这一事项的《同意判决书》。各方目前正在与联合专家合作,实施和监测《同意判决书》所要求的变更。《同意判决书》的有效期为从最终批准之日起六年。

《同意判决书》概述了本县同意的具体监狱改善条件,以及监狱未来的运作方式。 《同意判决书》的关键条款包括:

   1. 本县将被要求:

      a) 确保监狱犯人获得充分的心理健康护理,包括确保充足的人员配置、确定护理水平、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制定治疗计划、提供治疗服务并实施治疗室单元,为需要的人士提供额外的心理健康支持;

      b) 确保监狱中的犯人有足够的放风时间,包括在生效日期后三个月内大幅增加监狱的放风时间。监狱将继续增加放风时间,直到监狱达到《同意判决书》中规定的新的最低放风时间,即:关押在限制性监室处于恢复单独监禁状态的犯人每周至少有 14 小时的放风时间(第 1 步);关押在限制性监室处于恢复共同监禁状态的犯人每周至少有 21 小时的放风时间(第 2 步);关押在普通监室的犯人每周至少有 28 小时的放风时间。处于治疗室单元内最受限制环境中的犯人每周至少有 28 小时的放风时间,而处于治疗室单元内最少受限制、过渡性监室的犯人每周至少有 35 小时的放风时间。

      c) 采取措施防止犯人在监狱中自杀和自残,包括严格限制安全牢房的使用,并将关押时间限制在 8 小时以内(在建造防自杀牢房后,将进一步减少到不超过 4 小时),以及实施程序和评估,以识别收监后高风险人士;

      d) 确保心理健康障碍人士能够获得监狱的帮助计划和服务,并确保这些计划在整个监狱内按所划分等级提供;

      e) 实施新的分类制度,限制限制性监室的使用和期限;

      f) 改变监狱使用武力的政策和程序,培训所有工作人员;以及

      g) 任命一名监察员,指定一名《美国残疾人法》协调员,并成立一个囚犯咨询委员会。

   2. 联合中立专家和集体诉讼律师将监督本县遵守《同意判决书》的情况,包括每年数次巡视监狱。司法部也将对监狱进行考察,并审阅与 2021 年 4 月 22 日调查报告有关的文件。

   3. 诉讼方可以将本县是否遵守《同意判决书》相关的争议提交至本法院。

   4. Rosen Bien Galvan & Grunfeld LLP (RBGG) 担任监狱被关押人士的律师,又称为“集体诉讼律师”。被告需要向 RBGG 支付 2,150,000.00 美元,以支付与迄今为止的工作相关的费用和开支,并在《同意判决书》的整个生效期内,根据《同意判决书》所述上限每年向律师支付监督费。

您可以查阅《同意判决书》的所有变更内容。该等副本将在每间监室的活页夹和犯人平板设备中分发。《同意判决书》也可在 www.rbgg.com 网站上查阅,或通过以下地址或电话号码联系 RBGG;通过法院的公共访问法院电子记录 (PACER) 系统访问本案的法院判决摘要:https://pacer.uscourts.gov/;或在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期间访问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书记官办公室,法院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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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集体诉讼律师:

Jeffrey Bornstein
Kara Janssen
Rosen Bien Galvan & Grunfeld LLP
101 Mission Street, Sixth Floor
San Francisco, CA 94105
SantaRita@rbgg.com
415-433-6830(接受对方付费电话)